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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生活分享] 计算机学院2013年度国家助学金评比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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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9-22 08:38:2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根据《关于2013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以及《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手册》(以下称《手册》)的相关规定,现将计算机学院2013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
(一)、申请条件

1、基本申请条件
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(2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(3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(4)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
(5)学习成绩合格,且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
2、评选依据:

此次评选严格按照《手册》中的相关条例进行。

3、评选形式:

此次评选将采用故事分享会的形式进行全院联评,评委会成员为各年级辅导员和希望之舟工作委员会代表。参评过程中每个同学故事分享时间为3分钟,评委提问时间为2分钟。由评委根据参评者的表现给出相应的成绩。最后由希望之舟中心工作人员根据《手册》给出最终成绩,并将最终名单公示3天,如无异议,则将结果上报学工处。

(二)、国家助学金评选时间安排


9月19日---9月22日

学生申报

9月23日---9月24日

审核申报材料并通知申报同学答辩时间

9月25日

进行全院联评,统计各项分数,并计算出最终结果

9月26日---9月28日

评选结果公示

9月29日

将最终名单上报学工处


备注:

1、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规范填写,否则视为申请无效;

2、所有申报材料(附件1,附件2,附件3)发送地址如下:

2010级申报材料发送到:cspingyou_2010@163.com;

2011级申报材料发送到:cspingyou_2011@163.com;

2012级申报材料发送到:cspingyou_2012@163.com;

通过其他途径申报者无效材料命名格式为:“国助-学号-姓名”。

3、请各位参加评选的同学提前准备好3分钟故事分享的PPT;

4、9月26日至9月28日,评选结果将在各个年级群以及公共邮箱进行公示,请各位同学注意查看,如有问题请及时将反馈信息发送至上述各年级对应的邮箱,并以“国助公示反馈”命名,工作人员将妥善处理;

5、对于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公示的反馈意见将完全保密。




附件1: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.doc

附件2: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.doc

附件3: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表.xls

附件4:计算机学院评奖评优手册 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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